2)第347章 听话要听音(求月票)_反手充值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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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卸载!

  这样子应该能明白了吧。

  至于怎么卸载,那肯定是有的,手机厂商对于自己的产品,如果连这点方法都没有,那还玩个锤子。

  这是举证质证阶段,方大状没说话。

  但是观看直播的吃瓜群众已经有点忍不住了。

  “雾草,这尼玛是在狡辩吧,都用了那么多的方法卸载都卸载不了,这我们卸载自己手机上的软件,还得学编程?”

  “这就是庭审嘛,我咋感觉……咋感觉有人在蛮不讲理呢,方大状咋还不说话,我感觉我要在那里,估计很快会变成全武行的。”

  和网友们的义愤填膺不同,周毅很淡然,甚至和身边同样来旁听的大哥开始讨论这里面的逻辑关系了。

  只要从逻辑上能推出来,那人家的辩论你就不能说有问题。

  很快,质证完毕,今天的庭审法官王鹏举开口道:“下面开始法庭辩论。”

  终于到了这一步,方大状活动了一下手腕,让对面的张明华突然瞪大了眼睛。

  辩论就辩论,可不兴动手啊!

  同在魔都,一个是刑辩领域的大佬,一个是民事领域的牛人,张明华可是很清楚这位同行的故事。

  刑事领域嘛,一向都是发生冲突的重灾区,某某律师刚刚给被告辩护完出门就被受害人家属狂殴,或者某某律师登门寻求谅解,却被受害人家属暴揍……

  甚至是某某律师在法庭上因为辩护成功而被旁听的受害人家属痛打……

  真的不要太多,为什么很多律师现在不想去做刑辩了,或者就算是做了也是根据情况来,象征性地辩一辩,就是因为这。

  你给一个犯罪分子辩护成功了,那人家不把你揍出翔来才奇怪……

  这姓方的是个例外。

  因为他很能打,不管法庭上,还是出了门,亦或者是其他时候,别人如果和他动手,那这人肯定是不会吃亏的。

  非但如此,打他的甚至有可能被拘留……

  方大状却是不知道对面这律师莫名其妙的想法,只是开始了自己的阐述。

  “被告方声称我们证据的测试中没有用别的测试方法,所以无法证明这些软件是不能卸载的,但是呢,根据最基本的逻辑原则,我们已经采取了一个正常消费者所能想到的任何方法进行卸载后依然无法卸载的,就应当视为无法卸载!”

  “而且根据民法典的诚信原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当这款手机的预装软件无法用正常方法卸载之时,那手机厂商应当对卸载方法进行告知!”

  “所以我方认为,在这样的情况下,测试结果足以证明几类预装软件无法卸载!”

  张明华自然不甘示弱,同样开始反驳。

  “原告方所主张其没有发现别的卸载方法便视为无法卸载,我认为没有半点逻辑可言!”

  “预装软件因为其大多与手机系统相关,因此卸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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