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一章 振武巡边使_乱唐悍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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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唐悍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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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商高的人,并不总是那种城府很深的。有一种高情商,叫做胆大。

  胆大并不是傻大胆,而是相信达成目标绝不只有武力解决一种方法。

  韩匡嗣不理会萧鲁英的阻止,带着两名亲兵,手中举了个小白旗就拍马跑了过去,萧鲁英和安重信对视一眼,两人也只好苦笑着拍马跟上。

  几骑人马到了被填平的涉水通道前就停了下来,前方的上百名的契丹重骑兵尸体和战马的尸体重重叠叠,触目惊心,虽然都被推向了两边,在哗哗的流水声中,一阵阵尸臭不断地随风飘过来。

  韩匡嗣毕竟还只是个公子哥儿,忍受不了这股浓烈的臭味,连忙又往回跑了五十多米才停下来。

  “前方唐军的将军,可愿出来谈谈?”

  韩匡嗣掏出一条粉色的手巾捂着鼻子,让一名会说汉话的亲兵再次举着小白旗,跑到被填平的涉水路段去喊话。

  唐军阵地上的唐兵们傻傻地看着阵前的几个契丹人,一片寂静,大家都转头看向那名浑身黑色套装的骑将。

  何大仙此时正在心中专心感知身后百米外的校尉帐篷里,他的小徒弟单武的伤情。

  我们都知道何大仙并不算是个心胸宽广的人,他在每一个重要的人身上都种下了一颗智能灵气,关键时候能堵塞人家的经络,害人不浅,平时也可以用来侦察对方体内的情况。现在他就通过单武体内种下的那颗智能灵气,来感应单武的伤势。

  所幸刚才萧鲁英那一箭只是穿透了肺叶,并没有伤及心脏和主动脉。现在内出血已经停止了,只是人还在昏迷中。

  何大仙放下心来。以单武鉴心真经第三级的内功功力,只要不是灾难性的大出血或者内脏严重损坏,大概三五天就可以基本自愈。

  抬起头来,看到远处的那个身穿契丹贵族华服的少年,何大仙禁不住呵呵地笑了起来。

  韩匡嗣这时年纪还小,少年心性加上本身颜值实在高得吓人,即使长途旅行在外出差,打扮起来仍然一丝不苟,宽袖长袍美轮美奂,与身边那些肮脏得跟一群猪似的契丹骑兵们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何大仙当然认识韩匡嗣,在另一个世界里,他与中年时代的韩匡嗣还曾经打过几次交道呢。上天对此人太恩宠,作为一个男人美貌得实在有点太过分了,外人很容易就被他的美貌所迷惑,而忽视了这个人藏在漂亮脸蛋背后的智商和情商,被他卖了还帮他数钱的人多不胜数。

  在五代十国总共八十多年的历史时期里,要数这个世界上最聪明的人,韩匡嗣绝对排进前三名。

  韩匡嗣身边的安重信他也认识,此人手持一把九十七斤的开山锤,骑战甚是勇猛,不过何大仙并不怕他。何大仙连耶律阮的一百二十斤混元槊都接过,哪里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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