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二十七章:【被一个小萝莉看上了】_穿越诸天做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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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隐的之地。

  在退隐江湖之前,将手中之剑,放于剑阁之中。

  这其中,便有西蜀剑皇佩剑,名为春去也。

  也有,曾与李淳罡那柄木马牛,所交锋过的名剑,烛龙。

  一旁,徐千秋闻言,对此一笑置之。

  剑阁之事,天下第一楼亦有记载。

  于他人而言,或许神秘,但对他来说,了如指掌。

  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问道:

  “孙老哥,你似乎还遗漏了一件怪事。”

  孙掌柜回过神,笑道:

  “对对对,飞狐城二十多年前,来了个风流倜傥的剑客。

  来人并未将自己佩剑挂在剑阁,而是高价卖了佩剑。

  当时,那柄配剑,卖出了黄金千两的天价。

  那时,老孙我还年轻,只记得,飞狐城内所有人,都给震惊了。

  我远远拥挤在女人堆里,见过这名英俊剑客,的确是世间罕见的美男子。

  后来,他用卖剑的黄金,在风波楼住了整整一年。

  此事,再度轰动全城。

  剑客花完千两黄金,身无分文后,便做了一名画师,专门给女子画像。

  但,所挣来的银子,便如泼水一般,当即全部花出去。

  起先些时日,还能快活逍遥。

  那些大家闺秀,都很乐意捧场。

  天晓得,是图他的人,还是图他的画。

  不过,生意越来越冷清,后来,便再没人见过,这名不做剑客,做画师的男子了。

  但,这桩卖剑,作画,睡青楼,的奇人怪事,也一直传了下来。”

  二公子徐凤年好奇问道:

  “是什么剑,竟可以卖出黄金千两的价格?”

  孙掌柜一脸为难道:

  “这个老孙可就不知道了。

  只听说,是卖给了城牧大人。

  后来,城牧公子及冠之年,便转赠给了他。”

  说到此处,客栈老板眉飞色舞,继续说道:

  “说起这位城牧公子,与飞狐城寻常男子,大不相同。

  英武神勇,剑术师从一流名家。

  在马上,可挽三石弓,在马下,莽刀步战更是了得。

  传言,再过几年,便要去北边王庭,做皇帝陛下身边的传铃郎。

  这可是天大的荣幸!

  老孙的两个闺女,稍大的,正值思春年纪,对城牧公子,仰慕得紧。

  便是那,只有十岁出头的小闺女,也对其爱慕得死去活来。

  每次,只要逮着城牧公子露面的机会,都要与姐姐们,跑去尖声鬼叫。

  说些什么,这辈子非他不嫁。

  这可把老孙我,气得那叫一个七窍生烟啊。

  徐公子,你说,一个十岁不到的小姑娘家家,凑什么热闹?

  而且,这小丫头随她娘亲,长得黝黑黝黑的。

  以后,便是脸蛋,身段,都长开了,女大十八变,最多也就是秀气,谈不上如何美艳,如何高攀城牧公子?

  徐老弟,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每次,我一说她,她就与姐姐,还有我那个,一大把年纪了的媳妇,人老珠黄的老婆娘了,也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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