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七十三章:【欲杀世子殿下,必先过青衣尸体】_穿越诸天做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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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王爷的小二王爷差点就没了。

  听潮亭之中,有两本绝世武功秘籍,名为葵花宝典、辟邪剑法,乃大内高手常习练之武功。

  徐凤年小时候有幸翻看过,那之后,就用来垫桌脚了。

  但那开篇第一句话,却是让他如今仍旧记忆犹新,想忘,难忘。

  今日,他差一点,便可以练那两本武学了。

  “世子殿下!”

  双刀老魁起身,虽未行礼,却点头,微微颔首,以示尊敬之意。

  老魁依旧那副憨样,啃着鸡屁股,流着口水。

  手上的油,往衣服上随便一揩,便算了事。

  如此邋遢之人,多了几分人间真实,却少了几分高手风范。

  乱世风尘,喧嚣之意,芸芸众生,普普通通,苦中作乐。

  一刹那,徐千秋似乎明白了六千里的威力所在。

  人间之力,确实强大。

  “晚辈观之,前辈乃是习武之人,性情豪爽,既如此,那我便开门见山了,我欲招纳前辈入驻我北凉王府,不知前辈承情否?”

  一旁,徐凤年搭腔道:“金钱美女,绝世兵器,武功秘籍,前辈可以随便开价,但是我姐……哥院里的丫鬟,除外!”

  双刀老魁对徐千秋客气抱拳道:“非我不愿,只是在下,如今实属有心愿未了。”

  徐千秋回礼道:“不急在这一时半刻,前辈可先行前往了却心愿,北凉王府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话既已说到这份上,老魁也没再拒绝,抱拳道:“多谢殿下赏识!”

  这便算是应下了。

  老魁双手搭在腰间,轻轻摩挲着双刀,神情姿态,似在抚摸情人的脸,道:

  “不知世子殿下此时放我出来,招纳我入府,有何要事吩咐老夫,但说无妨。”

  徐千秋抱拳道:“前辈果然快人快语,既如此,我便不再隐瞒了,如今天下将乱,我想请前辈护我这傻弟弟一二,保他性命无忧。”

  一旁,二王爷愣住。

  心中,微有些感动,这才是亲哥啊。

  “好,既是世子殿下所托,老夫定当全力而为。”老魁爽朗应了下来。

  “今日我北凉王府再添高手,当贺!二弟啊,你那坛埋于院落之中,桂花树之下的百年女儿红酒,也是时候开封了吧?”

  多年前,北凉王府军中出叛徒,世子殿下一人一枪,率军追杀至离阳皇宫,而徐凤年,则是带人去抄家。

  没收得来的财帛,大都变卖,还富于民。

  这其中,却找到一坛九十五年份的女儿红。

  女儿红,顾名思义,女儿出生之日埋下土中,女儿出嫁之日,便挖出作为陪嫁贺礼。

  故而,莫说百年,就是三十年女儿红,也是稀罕之物。

  封建王朝,女儿家,待阁闺中,大都十一二,便已嫁人,做了人妇。

  如此,女儿红年份,也就更低了。

  百年女儿红,就是当今皇帝陛下,此生也未曾喝过。

  故而,“百年”一出,老黄哈喇子已流了一地。

  那坛酒,他也是知道的。

  如今武帝城之行,势在必行,也不知能不能活着回来,有此等人间美酒践行,死而无憾。

  徐凤年却是变了脸色,也不顾裆部还漏风,当即张开双臂,拦住三人,急道:

  “那可是我准备留给我女儿的陪嫁之物,你等三人,老酒鬼,休想!”

  可怜的二王爷,本以为这坛酒,他藏得严实,天知地知他知,除此之外,人间再无人知晓。

  殊不知,不止徐千秋知道,老黄知道,就连徐晓也是知道的。

  听潮亭湖底压着那位,如果不是一直迫于自己的心境,不肯出来,只怕这坛酒,也不会留到今日。

  埋酒之时,那位也是知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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