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二十八章 桑尼杀人案_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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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尼的签字,曹云才能介入本案的调查。桑尼签好字,等警员把委托书交给曹云离开后,提醒:“上面没写多少钱。”

  曹云道:“没把你弄出来我不好意思收钱,把你弄出来后你自己看着给。现在和你谈钱完全是浪费时间,我要去拿卷宗,安心呆着。既然你入狱了,最少你的安全还是有保障的。最后我问一句,你现在有没有可以出卖他们的资本?”

  桑尼想了好一会:“明面上没有。”

  曹云点点头,他明白意思。举例:一位公司上班的底层员工,明面上他是不可能知道老板的私事。但是暗地中因为他在公司上班这个资源,对老板的私事是有一定了解的。

  曹云问:“愿意出卖他们吗?”

  桑尼反问道:“出卖他们有好处吗?”

  曹云道:“好吧,你的秘密自己收好,我先看看这案子能不能打。”

  ……

  案子已经向检察官移交,也就是说警方正式向桑尼提出了控诉,这让曹云的感觉很不好。在主办案件的搜查二课一组的笔录室,曹云拿到了自己需要的卷宗。卷宗就是警方收集的证据,包含了口供、物证、现场证据。这是刑事辩护中必不可缺的一步。

  在外面吃了午饭后,曹云回到了律师所。正值中午,行政人员们都已经下班,只有高山杏一个人还在律师所内加班。高山杏现在主要接受的委托是商务合同委托,劳动仲裁委托等,属于合同类的专业律师,工作繁琐,每一个案子都需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合同案子通常来说是非常清晰的,因为各种细节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就奇怪了,就有那些本不应该是法盲的人专门来恶心你。

  现实的案例,某人购买了几十份保险,其中有十几份是意外死亡保险,某人在某天将车开到河里死了。保险公司提出了怀疑,比如某人几个月曾经开车入水过,比如某人近期生意不好诸如此类。到这里很正常,保险公司选择了报警,也很正常。警方经过侦查,最终给出了无法证明某人骗保自杀的最终结论,不予立案。

  接下去就不正常了,十几家保险公司在保险行业协会的帮助下抱团取暖,一致拒赔。他们是没有法律常识吗?显然不是。这种案子胜负是没有悬念的,当警察开出了有法律效力的结论之后,保险公司所有的主观怀疑即使是对的,即使某人真的是在骗保,那也得赔。

  但保险公司就傻了缺,就是不赔,最终保险受益者将十一家银行中的平X保险告上法庭,结果没有任何问题,受益者轻松胜诉。这十几家保险公司的法务部都是摆设吗?十几家保险公司的实力能请的律师肯定比受益者的律师要强,难道他们不知道拒赔行为除了让自己形象变差外,没有任意意义吗?

  理智来说,只要警方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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