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二十四章_汴京生活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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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同事,就只能一辈子当个下人。

  尽管官府不提倡弃婴溺婴,这种事仍然屡禁不止。

  身为父母就有绝对的权威,别说虐待买卖子女,或丢弃或打杀,都未必会追究法律责任。

  辛苦苦十几年,一朝回到解放前,图什么?

  沈丽姝认为但凡智商正常的人,除非彻底走投无路,否则都不应该轻易迈出这一步。

  最后这一步,也未必就比赎身来得简单轻松。

  封建社会,再多的温情和岁月静好,也掩盖不了它那吃人的一面——当父母的,只要他们自己愿意,如何虐待甚至是发卖儿女,都没有人能阻止,这是真实存在的吗?

  是的。

  沈丽姝可听不得这话。

  马娘子虽然也同情贞娘的遭遇,可提起那位王娘子的做法,言语中也难免带着几分司空见惯的云淡风轻,很显然,但凡那王娘子不这么狠心非得卖了继女,而是准备压榨几年,拿走贞娘的工资,再简单把她嫁出去,马娘子都不会出来打抱不平。

  在育婴堂干了好几年的李娘子,心中自是念着前东家的好,言谈间透露出来的,也是积极正向的一面,比如他们育婴堂每年救了多少无家可归的孩童,东家花费了多少银钱为他们遮风挡雨云云

  李娘子说据她所知,汴京大大小小的育婴堂有几十家,官府和私人筹办都有,但私人育婴堂孩子更多,因为官府不提倡弃婴溺婴之风,他们只收身有疾病,或是遭遇实在无力扶养,或是父母长辈皆亡故的孩童。

  这甚至还算是负责任一些的,更有嫌半夜去育婴堂丢孩子都费事的,草席一裹随意扔去荒无人烟的角落,等着野狗把他们叼走。

  在沈家安稳日子过久了,身边全是无条件支持配合并纵容她的兄弟姐妹和长辈,以及算是顺风顺水的创业经历,让沈丽姝险些忘了这个时代的本质。

  千难万险拿回自己的卖身契也不是结局,最要紧是去官府消除奴籍,回归良民身份,不然赎身赎了个寂寞。

  这种大多都是富贵人家,不缺一口饭吃,纵然身有残疾,领回去也不至于苛待,就当是做善事,毕竟那些夫人小姐们定期去寺庙进香供灯,其花费可养一两个孩子高多了。

  那官府督办的育婴堂也是最好的去处,他们定期组织领养活动,偶尔有些好心人从那里收养义子义女。

  私人育婴堂的出现,拯救了许多本应出生就被溺死的女婴和少部分男婴,正是行善积德的好事。

  马娘子看她愿意跟她聊贞娘的事,不着痕迹的松了口气,接着摇头苦笑道,“我也是这么劝贞娘她继母的,不喜这孩子,远远打发她出去做工就是了,我帮贞娘找个规矩大的,吃住都在主家,不用回去碍她娘的眼,领了工钱还能帮忙养弟弟,这么做个三五年,也就可以说亲了,到时候嫁了人,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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