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_汴京生活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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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一生要强沈文殊。

  沈丽姝名义上说赚点钱当零花,其实是奔着发家致富去的,自然不会赚完一笔就金盆洗手,她已经想好下一波生意做什么,仍少不了徐家表兄弟的帮助。

  他们已经回镇上准备去了。

  而她这几天也没什么事,就当给自己放个假,慢悠悠的起床洗漱,用过早点还顺手把锅碗瓢盆都洗了,看着调皮捣蛋的二弟即将把悠车里的小弟闹哭,她快步上前,将已经扁起了嘴的小家伙抱起来,熟练的拍哄后背。

  沈丽姝上辈子是独生女,穿越前正沉迷搞钱无心恋爱,全无照顾孩子的经验。

  偏偏不到十岁的小姝娘,已经熟练掌握了主妇的各种技能,在家里帮母亲洗衣做饭、照顾孩子,缝补绣花统统难不倒她,堪称多才多艺。

  沈丽姝穿过来以后,身体便自带这些技能,除了开头几天身心各种不适应,现在连她爹娘都看不出违和感了。

  只不过喜欢和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定义。

  沈丽姝要是穿成千金小姐,她大概也会把绣花做饭逗小孩,当成打发时间、陶冶情操的工具,但现在不说家徒四壁,也是数着铜板过日子,她就没那么多闲情逸致,一心一意只想搞钱了。

  沈文殊这个年纪,按说也该去学堂了。他身为长子,按照衙门里不成文的规定,未来可以继承沈爹的工作,可是沈爹正当壮年,再干一二十年退休也使得,他如今小胳膊小腿的,不读书难倒去街上疯玩?

  如今总算把债务清空,但一家六口的衣食住行也不是小数目,实在没几个余钱了。

  偏偏城里花销极高,先生们的束脩甚至是镇上的两三倍,沈丽姝偶然听到她爹沈家旺跟妻子商量,准备最近攒些钱,明后年送儿子回镇上念书,镇上束脩便宜,一次可以把老大老二都送去。

  是的,沈文殊蹲在地上不是戳蚂蚁,而是练习写字。

  不过姐弟几个都生得眉清目秀,大弟二弟脸上还带着婴儿肥,气鼓鼓的样子显得越发可爱,让重度看脸癌的沈丽姝不由自主露出了姨母笑,忍不住柔声对二弟道:“那你别管小弟了,去跟大哥学认字吧。”

  熟稔把扁着嘴的小弟哄好了些,沈丽姝才轻轻敲了下罪魁祸首的小脑瓜,不轻不重的嗔道:“把小弟惹哭,娘回来又该揍你了。”

  二弟本来仰着小脸眼巴巴看她,却只得到一句批评,更是一脸不服,“哼,爱哭鬼,烦人精。”

  好在她现在是成人心理,别说底下几个小家伙了,就连这辈子爹娘的年纪,都跟她上辈子差不多大,根本没法跟熊孩子们争宠。

  就连离世前,老爷子嘴里念叨的也是多子多孙。

  再说押司这份工作,再不入流也是正儿八经的小吏,大字不识可不行。

  不然以她小时候的狗脾气,绝对是家里最大的那只柠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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