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675章 财税改革之二_晚唐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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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75章财税改革之二

  三月下半月和整个四月,朝廷主要职能部门都在紧锣密鼓地制定新的税收框架。

  是的,仅仅只是“框架”而已,还不是细则。因为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需要长时间来完善。就目前而言,能整出大致框架就不错了。

  四月底,户部尚书杜晓呈递了一份《税则》上来。

  邵树德打开看了看,随后沉思良久。

  “杜卿果有大格局。”邵树德突然展颜一笑,道:“你建议恢复宰相判三司的制度,可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臣一心为公,不做他想。”杜晓答道。

  邵树德微微颔首,他相信杜晓说的是真话。杜家兄弟也算老臣了,格局没那么低。

  所谓宰相判三司,是唐代财政危机时出现的制度。

  三司,即户部、盐铁、度支三个部门,前两者是来钱的,后者是花钱的。

  唐中后期,因为叛乱多发,开支浩大,财政对于朝廷愈发生死攸关,于是令一位宰相“判三司”,专门理财。自此,这三个互不统属的部门由挂着“判三司”头衔的宰相直领,已经在事实上成了一个独立的财政收支机构。

  唐末混战之时,朔方军的财政由供军使衙门管理,实行军事统制。

  开国之后,逐渐移交回户部。

  现在,作为户部尚书的杜晓建议,仿效唐代财政危机时的做法,专门建立一个征税、出纳机构,由宰相直领,提高其地位。

  毫无疑问,这是把自己的权力往外剥离,不容易。

  当然,话又说回来了。作为官场老油条,杜晓很清楚自己的权力来源是谁,他提出这样的建议,固然会被户部骂,但那又如何?圣人记着他的好就行了啊。

  “租庸使这个名字不好,改成税务使吧。”邵树德又道:“两税法已历一百四十年,不是租庸调时代了。税务使之职攸关国计民生,可凭此职入政事堂为相。”

  “陛下圣明。”杜晓赞道。

  邵树德继续翻看《税则》。

  朝廷税收,大概可分为田税、商税两大类。

  田税顾名思义,面向农民征收,分户税、地税两大类,除少量现金外,大部分是实物,由地方官府负责征收。

  田税中的大部分,如粮食,并不一定会解送至中央,因为长途转运消耗太大,如非必要,一般存于地方上的仓库内。

  县有县库、州有州库、国有国库,户部会定期派人巡查、对账。

  监察御史也有权力检查。

  相对高价值或轻便的物事,如布匹、皮子、铜钱等,转运至中央的比例就高多了。战争频繁时,地方上甚至一点不能留,全部解送进京。

  “前唐藩镇割据时期,定下了两税三分的原则,杜卿觉得如何?”邵树德的目光落在田税那一部分,问道。

  两税三分的意思是收取到的户税、地税,三分之一留州,三分之一送使(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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